发挥文明条例作用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来源:周口人大 时间:2022-08-03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8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建志带领执法检查组,就《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前往周口市中心城区的公园、街道、超市、社区、广场、市民驿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处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

建志指出,贯彻落实好《条例》的基础是宣传,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全方位讲清楚《条例》规定的倡导行为和禁止行为,让市民入心入脑。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进行全覆盖、无死角宣传,潜移默化地让市民逐渐加深对《条例》的理解认识,把规定变成行为自觉。
  建志强调,贯彻落实好《条例》的关键,在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强化意识,夯实责任,尤其在一定场所、一定行为上,要坚持严管重罚,切实用法律推动社会风气更好地转变,市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

建志强调,贯彻落实好《条例》的标准,就是检验《条例》是否真促进、真管用。下一步,检查组要从市民文明素质是否提高、城市环境是否优化、部门职责是否落实、社会文明程度是否提升四个方面进行检验,深入查找问题并加以解决,真正把《条例》作用发挥好,用良法实现善治、促进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刘昂  图片: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