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周口市公园条例》

来源:周口人大 时间:2024-08-05

8月3日上午,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周口市公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园是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建设林水一体、蓝绿相间的生态宜居城市,先后建成铁路主题公园、植物园、森林公园、滨河公园、沙河湾湿地公园等,绿地面积大幅增加,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2023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张建慧调研沙颖河三期工程时,要求就公园管理进行立法。市人大常委会迅即启动《条例》立法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法理念,坚持目标导向,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结果导向,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依法有序推进《条例》立法工作。
    《条例》共五章三十六条,明晰公园管理主体,明确公园管理职责,规范公园管理行为,强化公园服务功能,规范服务对象的活动和行为。对公园行政主管部门、公园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职责、公园名录制度、公园体系规划编制和公园建设要求、公园服务管理以及公园内噪声、车辆、宠物等作了明确规定。
      制定《条例》,有利于巩固和扩大我市公园建设成果,使公园管理更加科学,管理活动更加规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
(作者:张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