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强国、《周口日报》等媒体关注报道我市立法赋权十年来取得的丰硕成果

来源:周口人大 时间:2025-09-11

  编者按:

  近日,《周口日报》刊发《以良法之力 筑善治之基》一文,报道我市立法赋权十年来,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学习强国、周道APP等媒体平台,相继关注转发。

  十年立法路,一部民生卷。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周口市人大常委会以法治为笔,在沙颍河畔书写了“良法善治”的生动答卷。

  从全国首部国家农高区地方性法规,到护航“临港新城”的港口航道条例;从守护龙湖、贾鲁河的生态立法,到支撑“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文明行为规范……12部现行有效法规,每一部都紧扣发展大局、回应民生关切。这背后,是党委领导的定盘掌舵,是人大主导的合力凝聚,更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实践中的具体体现。现将全文转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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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良法之力 筑善治之基

——写在周口市地方立法赋权十周年之际

  清晨,漫步沙颍河畔,水面倒映着岸边的垂柳,微风拂过带起阵阵涟漪;早餐店里,一碗碗热气腾腾的胡辣汤飘出缕缕香气,三三两两的市民围坐桌前享用美食;繁忙的周口港,朝阳为码头镀上一层金色,一艘艘准备通江达海的货轮整齐排列,即将启航……

  在这一派热闹祥和的景象背后,是十年立法为周口筑牢的现代化法治根基。

  十年,在历史长河中只是沧海一粟,但对于周口市的法治建设而言,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黄金发展期。

  2015年,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依法赋予周口市地方立法权,开启了我市法治建设的新纪元。十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聚焦城市管理、生态保护、农业发展、航运事业、民生福祉等先后制定了12部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为推动法治周口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党委领导,擘画立法蓝图

  党的领导是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市人大常委会紧跟市委步伐,将党的决策部署融入到具体的法规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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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市委锚定率先建成农业强市目标,创新开展农业农村工作。2022年4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建设河南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农高区)。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率先建成农业强市目标和“七个专项行动”部署,创制性开展《河南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

  为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从立法项目的确定到法规草案的起草、审议,市委给予了全方位的指导和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吸收专家组的意见建议,认真修改完善《条例》,从法律层面有效解决农高区管理体制不顺畅、法律地位不明确、权力责任不清晰、改革创新缺要素等问题,为农高区发展提供了法治支撑,确保立法工作始终与市委决策部署同频共振。2024年3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全国两批9个国家农高区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在过去十年的地方立法征程中,市委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将立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正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的立法工作得以有序开展,立法质量不断提高,实现了立法与改革相衔接。

  人大主导,凝聚立法合力

  人大主导立法工作是保证立法质量、提高立法效率的关键所在。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推动立法工作紧扣民生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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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市人大常委会健全立法工作机制,高规格成立立法工作领导组和专项法规起草小组,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行业工作者等参与立法工作,形成了从项目立项、草案起草、调研论证到审议通过的全链条工作机制,确保立法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高效推进。

  坚持开门立法是不断丰富和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有效途径。我市立法工作始终以民心为原点,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民意吸纳网络,让“民言民语”顺畅地融入“法言法语”之中。

  在周口,3个省级立法联系点、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扎根城乡,成为收集社情民意的“神经末梢”。通过制定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度,明确了联系点的工作职责、意见建议反馈流程,充分调动了联系点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

  在制定《周口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过程中,正是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群众反映的“配套设施不够、专业人员短缺、服务供给不足”等痛点被精准捕捉。经过反复论证,法规最终以制度设计直击民生关切,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供了法律保障,让老年人能够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养老服务,赢得了群众广泛认同。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主导下,通过各方力量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形成了立法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每一部法规都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服务大局,以良法促发展

  立法不仅在于规范当下,更在于引领未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周口实际,精准发力,以高质量立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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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口因航运得名,三川交汇,水网发达。周口港不仅是我市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更是我市新时代新发展的巨大资源优势。近年来,周口锚定“临港新城、开放前沿”发展定位,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招引临港偏好型产业,持续扩大对外开放,打造现代物流体系,朝着国家区域中心港口城市目标迈进。作为我省首部港口和航运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周口市港口和航道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结合我市实际量身打造的,有效整合立法资源,将港口和航道放在一部法规中进行规定,获得了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该条例自2022年3月1日施行后,切实起到了服务、保障、引领、推动作用,助推发挥周口内河航运新优势,推进航运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建设国家区域中心港口城市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5年5月23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周口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17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后,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了《周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周口市公园条例》等法规,从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环境、文明出行、文明施工、文明养犬、文明服务、文明游园等多个方面制定文明行为规范,不仅为创建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更为营造文明和谐的城市氛围提供了更具体、更有力、更可持续的法治保障。

  生态优先,增进民生福祉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一头连着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市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保护领域的立法,助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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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为农业大市且正打造临港新城的周口,对水资源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制定《周口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把水资源规划、开发利用作为立法重点,针对水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非法取水、取用水过程监管不严、社会公众节水意识不强、部门之间协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科学设计制度规范,高质量实现现代化周口建设过程中水资源的高效利用。

  淮阳龙湖是我市重要的生态资源,对于调节气候、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周口市淮阳龙湖保护条例》的实施,加强了对龙湖的保护和管理,严格控制污染排放,规范开发利用行为,有效保护了龙湖的生态环境,让这颗豫东明珠更加璀璨夺目。

  贾鲁河作为周口市的重要河流,具有生态安全、防洪排涝、发展航运、农业灌溉等功能。《周口市贾鲁河保护条例》的出台,对贾鲁河的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河道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为贾鲁河的生态修复和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推动贾鲁河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城市绿化是城市建设管理和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周口市城市绿化条例》的施行,明确了对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责任划分,以立法的形式将我市在城市绿化过程中探索的经验做法和机制固定下来,并加以推广实施,彰显了我市努力建设自然生态之美、绿色生产之美、人居环境之美交相辉映的美丽家园的信心和决心。

  十年砥砺前行,十年硕果累累。回顾过去十年我市立法的历程,这十年是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十年,是地方立法工作蓬勃发展的十年,更是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十年。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持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聚焦“两高四着力”,紧紧围绕周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立法供给,在周口高质量发展的壮阔图景中书写更加有力的法治注脚!

(刘昂 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