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人大学习周刊(第104期)

来源:周口人大 时间:2026-04-27

  每周金句

  要把正确政绩观树起来、践行好,必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切实解决政绩观突出问题。

  ——习近平2026年2月5日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

  代表法解读

  第十五条 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

  代表依法提出的议案,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出议案的代表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项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释义】本条是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和撤回议案的规定。

  一、议案的含义

  议案是指法定主体依法向人大提出的、要求对有关事项和问题予以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广义的议案,包括法律案、法规案、决定案、决议案、人事任免案、罢免案、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案等。

  议案这个名称是六届全国人大时开始使用的,在五届全国人大以前称为提案。由于人大代表提出的提案中大量是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往往不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而是属于应由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处理的事项,所以,1982 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组织法明确了代表议案、建议制度: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称作议案,由人大来处理;属于对各方面工作的事项,称作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由有关机关、组织去处理。

  二、代表提出议案的法定条件

  代表提出议案是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方式。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代表议案应当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提出议案的主体要符合法定人数。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代表提出议案的人数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是代表联名提出,二是代表团提出。代表联名的人数是 30 名以上;以代表团名义提出议案,应当由代表团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并由代表团团长签署。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联名人数为 10 名以上,乡级人大代表联名人数为 5 名以上。

  第二,提出议案的内容必须是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宪法和有关法律明确规定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提出议案的内容不能超出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

  第三,必须是要求列入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的事项。

  三、代表议案的范围

  根据宪法规定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实践中有关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全国人大代表议案的范围,主要包括:(1)制定、修改法律和解释法律的议案;(2)需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的有关宪法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的议案;(3)应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或者批准的其他事项的议案。凡属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由地方人大和地方人民政府处理的地方性事务,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范围内的事项,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事务,以及其他不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应作为议案向全国人大提出。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议案的范围,可根据宪法和法律关于地方人大职权的规定,参照全国人大代表的议案范围来把握。

  四、代表议案提出的基本要求

  代表议案的提出是代表议案工作中十分重要的环节,有关法律对此作出了规定,实践中需要认真把握。

  1.议案提出的时间。由于我国各级人大代表人数较多,各级人大会议大多数每年召开一次,会期较短,为了便于及时处理议案,各级人大会议主席团一般都对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作出规定。代表提出议案必须符合法定的时间要求,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向本级人大提出议案,应当在大会主席团决定的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在规定的时间结束后提出的议案,主席团有权根据情况作为议案或者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此外,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代表联名或者代表团提出的议案,可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提出。

  2.议案提交的程序。一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大会秘书处都设置议案处理机构(称为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并在代表驻地安排工作人员接收代表提出的议案。代表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议案,由各代表团在规定的代表议案截止时间前交大会秘书处。全国人大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的议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送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对符合议案要求的法律案,可以依照立法法的规定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其他议案在大会会议举行时送交大会秘书处,与会议期间提出的议案一并处理。

  3.议案的形式要求。代表提出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案由是指提出议案的理由,就是为什么要提出该议案,通过该议案的必要性等;案据是指提出议案的依据,包括理论和事实依据,该议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案是指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是议案的核心内容,是要交付表决的内容,只提出问题,没有具体解决方案,不能作为议案提出。如果是法律案或者法规案,应当附有法律草案或者法规草案。为了方便大会对议案的处理和审议工作,便于与联名代表之间的联系,代表提出议案应当有领衔人,领衔人一般是议案发起人和起草人,参加联名的代表应当签名。实践中,还要求代表议案应当书面提出,一事一案,使用大会秘书处统一印制的代表议案专用纸。代表应当按照代表议案专用纸上所列项目和要求填写,并亲笔签名。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近年来,代表也可通过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提交议案。

  五、代表议案的处理

  对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实践中包括会议期间的处理和闭会期间的处理两个方面。

  在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各代表团负责将代表提出的议案送交大会秘书处。对符合议案基本要求的,大会秘书处及时分送有关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有关专门委员会向大会主席团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大会主席团根据大会秘书处的报告,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可以有三种处理办法:第一种是决定列入会议议程;第二种是决定不列入会议议程;第三种是决定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建议,主席团根据专门委员会的建议决定列入会议议程或者不列入会议议程。乡级人大不设专门委员会,所以只有前两种处理办法。大会主席团决定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可以决定列入本次会议议程,也可以决定列入下次或者以后的某次会议议程。大会主席团决定不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一般要对不列入议程的理由作出说明。大会主席团决定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代表议案,应交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并同时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是否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代表团提出的议案不在本次会议审议的,主席团可以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在闭会期间进行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意见,由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实践中,以往代表团或者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有一部分被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有一部分被作为议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十一届以来对全国人大代表议案的处理工作作了改革,议案就是议案,不符合议案要求的提前与代表沟通,进行修改或者撤回,不再转作建议。经专门委员会审议后被列入大会或者常委会会议议程的议案很少。1989 年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福建省代表团 32 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授权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厦门经济特区实施的议案(1993 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福建省代表团 36 名代表又再次提出该议案),被列入 1994 年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议程并审议通过。代表团和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虽然由于时机不成熟和会期短、议题多等各种原因很少被列入当次会议议程,但大多都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立法规划以及其他工作安排和有关国家机关起草议案的依据。

  在闭会期间,有关专门委员会根据大会主席团的决定,对大会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进行审议,对代表提出的议案进行研究分析,提出代表议案审议工作安排的建议。需要先征求有关机关、组织意见的,应当在大会闭会后将代表议案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有关机关、组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意见。无论是大会会议期间,还是闭会期间的代表议案处理工作,都要加强与提出议案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听取、采纳和吸收代表的合理意见。这既是对代表权利和意见的尊重,也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代表议案的作用,促进有关机关改进工作。

  六、代表议案的撤回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提案人有权提出议案,也有权撤回议案。代表在大会中提出议案的情况不一,有的议案要求解决的问题已办理,有的议案因为条件限制而无法办理,因此,法律规定代表要求撤回议案,是很有必要的,也减少了议案工作的盲目性。但议案一经列入会议议程,已不单纯是提案人自己的事,所以,对撤回议案是有法定约束的。根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提案人撤回议案要受到两个约束:一是必须在议案交付表决前撤回,一旦议案交付表决之后,会议已经对议案作出了决定,提案人就无权改变会议的决定;二是提案人要求撤回议案,必须经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因为议案一经列入会议议程,提案人就不能随意改变会议议程,不能随意否定代表的审议意见。

  七、代表行使提案权应当注意的问题

  提案权是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多年来人大代表提出议案的实践看,代表议案提出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议案。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议题以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和事项为基础和内容,所决大事应能够体现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代表提出议案往往是重大决策和重要立法的开端,意义十分重大。所以,代表应当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民意、了解民情,掌握有关情况,了解和掌握人民群众的呼声,在会前广泛征求意见,把代表议案与闭会期间的代表履职活动相结合,把参加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活动的过程,作为酝酿、修改议案的过程。提出议案应当经过研究和论证,依法提出作为酝酿可行性的议案。在此基础上,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站在全局的高度,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近期与长远的利益关系,不能只从本地区的利益出发提出议案。

  第二,根据本级人大职权范围提出议案。因为只有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的议案,才有可能被列入会议议程。从实践看,代表向本级人大提出的议案,有许多都不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的事项,如有的是属于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事项,有的是属于上级国家机关或者下级国家机关职权的事项,有的是一般工作问题等。因此,对不符合要求的代表议案,也可以修改后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

  第三,要注意切实提高议案质量。有的代表提出议案时只有案由、案据,没有明确具体的方案;有的不提出法律草案,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交法律草案或者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等等。这样的议案既不可能被列入会议议程,也难以进行研究处理。

  第四,提出议案应当共同负责。代表提出议案,应当体现代表团全体会议的共同讨论,代表团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使参加联名的代表了解议案内容,并真正代表意愿。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应当体现所有联名代表的共同意志。领衔代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使参加联名的代表了解议案内容;各附议的代表应认真阅读议案内容,共同负责。如赞同同意,可以签名附议;有条件集体讨论的,应经集体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后,再签名提出。

  第五,正确认识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作用。有的代表认为同一事项提议案更容易受到重视,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形式提出难以受到重视,因此把本属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以议案的形式提出。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机关在处理议案或者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中,有着明确的分工,对不同内容的问题,应当用相应的方式去处理,同样会受到重视。代表应严格区分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不能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作为议案提出来。

  知识问答

  问:如何理解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

  答:《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深刻把握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律提出的目标要求,充分体现了文化旅游业的地位作用,对于加快建设文化强国和旅游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文化旅游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相比其他产业,文化旅游业具有创意性、引领性、关联性和低投入、低消耗、可持续等特点,在优化经济结构、提振消费、增加就业等方面有着特殊优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强化政策支持、整合文旅资源、推进业态融合,推动我国文化旅游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据国家统计局、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数据,2024年我国文化产业营业收入约19.1万亿元,国内居民出游总花费约5.8万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1%和17.1%,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但我国文化旅游业整体实力还不强、结构还不合理,文旅融合还不够深入,产业能级有待进一步提升。要深刻认识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业的重要性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文化旅游业在“十五五”时期迈上新台阶。工作中需要把握好4个方面重点。

  第一,积极培育文旅融合发展新业态。找准文化和旅游的契合处、联结点,以文化提升旅游的内涵品质,以旅游促进文化的传播消费,构建融合发展良好生态。深化文化资源挖掘利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融入旅游线路设计和文旅产品开发,做优“跟着演出去旅行”、“跟着影视去旅行”等品牌项目。做好“文旅+百业”、“百业+文旅”大文章,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入乡村振兴、城市发展,培育文体旅、文商旅、农文旅等融合业态,发展体育休闲游、邮轮游艇游、研学旅游、康养旅游、低空旅游等创新产品和服务,打造文旅消费新场景。

  第二,大力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强化科技赋能,推动科技创新链与文旅产业链无缝对接,运用5G、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虚拟现实等技术改造提升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娱乐、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发展数字演艺、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化业态。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在旅游领域转化应用,推动旅游生产方式、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升级,全链条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人工智能是目前最具革命性、引领性的科学技术之一,要建好用好文化旅游业应用大模型,打造强大的主流价值观多模态语料库,同时完善监管制度、提高治理水平。

  第三,统筹国内国际文旅市场发展。立足强大国内市场,深化文化和旅游国际交流合作,推动文化旅游业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完善文化产业体系和现代旅游业体系,支持优势企业资源整合、并购重组和跨界融合,鼓励中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路子,提高文化和旅游企业竞争力。鼓励文化企业拓展国际业务,提高核心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在文化贸易中的份额,推动更多优质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短视频、微短剧等“破圈出海”。提升入境游便利化国际化水平,建设一批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国际旅游精品线路和边境旅游试验区、跨境旅游合作区,吸引更多境外游客来华旅游。

  第四,完善文旅融合政策保障。强化资金支持政策,完善政府引导、多元社会资本投入模式,发挥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旅游产业基金作用,规范引导各类资本投入文化旅游业。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和创建园区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建立符合文化和旅游企业特点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制度。推进文化旅游业统计指标体系建设,完善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立法工作。

  地方性法规

  港口和航道建设应当符合港口和航道相关规划,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等规定。

  港口和航道的设计、施工、养护、运营等应当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优先使用节能、降耗、减污、减碳、增效的设施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建设绿色港口、航道。

  支持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在港口、航道、航运等领域深度应用,建设智慧港口和航道,提升智慧航运发展水平。

  ——摘自《周口市港口和航道条例》第二章第十二条

  一周工作速览

  1.4月2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集体学习研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明晰干事创业、履职尽责的价值导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郭力铭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雪芹,副主任程新华、田林、祁永亮出席会议。

  2.4月23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第五十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郭力铭主持,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雪芹,副主任程新华、田林、祁永亮、张华、徐飞和秘书长胡东河出席。

  3.4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弓带队来到周口,就民族宗教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力铭、副主任程新华参加活动。

  (供稿: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