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审议意见闭环管理 提升人大监督刚性实效
——周口人大出台新规规范审议意见全流程办理工作
为持续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健全人大监督闭环工作体系,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实效性,近日,周口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形成与办理工作办法(试行)》。该《办法》聚焦审议意见形成、交办、承办、督办、反馈、评价各个环节,以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举措补齐监督工作短板,为新时代周口人大开展精准监督、有效监督、刚性监督筑牢制度根基。
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回应社会关切、推动依法治理和民生改善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周口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紧扣经济提质增效、民生保障改善、法治建设推进等重点领域,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形成一系列高质量审议意见,为 “一府一委两院” 改进工作、补齐短板、精准施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随着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持续走深走实,人大监督工作的标准化、精细化、体系化要求不断提高。此前,审议意见办理工作中存在的流程标准不统一、部门衔接不顺畅、跟踪督办链条不闭合、整改落实刚性约束力不强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成果转化落地。为破解监督工作堵点难点、重塑全链条工作规范,周口市人大常委会严格依据监督法及河南省配套实施办法,立足本地人大工作实际,在原有运行机制基础上优化再造、提质升级,出台专项《办法》,实现流程再规范、职责再明晰、协同再提效、监督再赋能。
此次出台的《办法》坚持依法依规、务实简约、紧贴实操、注重协同的原则,不增设繁琐流程,重在立标准、定规矩、通链条、强闭环,构建起覆盖审议意见从起草审定到办结销号的全链条标准化运行体系。
在源头规范上,《办法》进一步理顺审议意见起草审核机制,明确各专委、各工委牵头梳理、汇总提炼的工作职责,要求全面吸纳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执法检查、专题视察、专题调研情况,客观集中反映集体审议共识。通过建立委室初审、常委会分管领导审阅、主要领导审定,必要时提交主任会议研究通过的多层级审核机制,从源头保证审议意见客观精准、贴合实际、直指问题。
在交办推进上,统一文书制式、办理口径和工作标准,实行分类差异化交办模式,常规事项书面交办、重点事项面对面交办,明确任务、主体、时限、标准、督办、测评、销号等核心要素,从根本上解决交办不规范、要求不清晰、责任难落地等问题。
在整改落实上,压紧压实承办单位主体责任,明确办理时限、报告规范和整改标准,厘清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要求各承办单位对照问题、责任、时限清单逐项落实、逐条整改、逐项回应,以清单化对账销号机制杜绝纸面整改、敷衍整改,切实推动监督发现问题真改实改、见底见效。
在跟踪问效上,构建常态化、嵌入式督办机制,依托人大各专委、工委对口监督职能,通过实地查看、座谈走访、专题调研等方式动态掌握整改进度,全程跟进、全程监督、全程协调,打通监督落实 “最后一公里”。同时,健全办理反馈、成果测评、资料归档、结果运用全链条闭环管理,将办理成效纳入相关考核参考,真正实现交办有要求、办理有标准、督办有力度、结果有运用、办结有销号。
相较于原有工作模式,本次制度创新呈现鲜明的法治化、标准化、协同化、实效化特点。
一是严守法治轨道。所有制度条款严格对标上位法和现有工作制度,精准把握人大监督职能定位,坚持监督不越位、履职不替代,在法定框架内规范开展监督问效。
二是统一标准体系。 以九章完整架构重塑全流程工作规范,统一内容要素、行文结构、文本格式,推动审议意见工作标准化、体系化、可复制推进。
三是强化双向协同。 变单向督导为双向联动,建立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督促承办单位主动对接、主动汇报、主动配合,构建人大精准监督、部门抓实整改、双向同频发力的良性工作格局。
四是坚持务实精简。 立足基层实操,摒弃空泛表述、固化务实文风,以简洁高效的流程设计、清单化的落地模式,最大限度提升监督质效。
制度完善是基础,落地见效是关键。下一步,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抓好《办法》学习解读和落地落实,面向人大系统和各承办单位开展精准业务指导,推动各方准确把握新规要求、熟练掌握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履职标准。全市人大系统将以《办法》实施为契机,持续完善全链条闭环监督机制,不断提升人大监督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持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周口实践,以高质量人大监督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供稿:周荏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