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调研制度规范 夯实履职实干根基
——我市出台人大调查研究工作办法全面规范人大调研全链条工作
近日,周口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周口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工作办法(试行)》,该办法共19条,立足人大法定职能,紧扣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要求,围绕选题统筹、组织实施、作风建设、成果转化、管理保障五大维度,对调研工作全流程作出系统性规范,填补我市人大调研专项制度空白,为以高质量调研支撑高水平人大履职提供刚性制度遵循,对推动全市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出台办法是夯实人大履职根基、完善制度体系的关键举措
调查研究是人大履行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法定职责的前置基础与必经程序。长期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履职全过程,但在调研选题统筹、实施标准、成果转化、作风约束等方面缺少统一细化的制度规范,存在课题统筹力度不足、调研实施标准不统一、成果转化路径不清晰等实际问题。
此次出台调研工作办法,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相关规定,全面梳理总结我市人大多年调研实践经验,固化成熟有效做法,补齐流程机制短板,与此前出台的执法检查工作办法、专题询问工作办法,及同步出台的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审议意见形成与办理工作办法共同构建起层次清晰、衔接顺畅的人大监督制度矩阵。办法的落地施行,标志着我市人大调研工作实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调研工作从分散开展转向系统统筹、从粗放实施转向标准规范、从重过程轻转化转向调研实效优先,是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完善监督制度体系、夯实依法履职制度支撑的重要成果。
办法聚焦五大核心维度,系统规范人大调研全流程各环节
整部办法立足人大履职实际,以19条清晰条款统筹调研全流程管理,重点围绕选题统筹、组织实施、作风建设、成果转化、管理保障五大关键环节立标准、明要求,突出靶向性、实操性、约束性。
一是规范选题统筹,明确调研选题导向与管理机制。办法清晰划定八大类调研选题范围,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地方立法论证、各类法定监督事项、代表建议办理、群众信访民生诉求、人大自身建设等重点领域确定调研课题,确保调研始终紧扣发展大局、紧贴民生需求、贴合法定职责。同时建立年度调研课题统一征集、筛选、审定、动态增补机制,由常委会研究室牵头汇总调研需求,经主任会议审定后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统一实施,从源头杜绝零散调研、重复调研、无序调研,实现全年调研工作一盘棋统筹。
二是细化实施流程,构建标准化调研组织运行体系。办法明确“无方案不调研”硬性要求,调研活动须由具体承办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制定实施方案,经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审定后方可启动开展,方案须完整载明调研目的、主要内容、参加人员、时间地点、方法步骤、成果体现等必备要素。在调研组组建上,坚持精干高效原则,以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工作人员为主体,吸纳各级人大代表、行业专家、基层人大负责同志参与,必要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调查评估,拓宽调研视野、提升专业研判水平。同时建立调研前置学习机制,要求调研人员提前研学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靶向走访,从组织筹备环节提升调研精准度。调研方式统筹运用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传统模式,灵活采用线上调研、新媒体征集意见、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化手段,拓宽民意收集渠道,兼顾调研覆盖面与实际成效。
三是严明作风纪律,树立求真务实调研工作导向。办法将作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作出规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旗帜鲜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明确调研工作坚持轻车简从、精简陪同、厉行节约;杜绝“盆景式”“样板式”选择性调研,要求深入一线察实情、看实况,客观全面反映工作成效与突出短板。同时压实常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责,统一整合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调研任务,严控扎堆调研、多头调研,从严规范一般性外出交流考察活动,优化整体调研统筹调度。
四是健全转化机制,打通调研成果落地见效完整通道。办法最大创新亮点在于构建多渠道、可跟踪的成果转化闭环,明确五类成果运用路径:优质调研成果可作为立法修法、重大决议决定制定的参考依据;作为常委会会议参阅材料,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提供参考;转化为审议意见、代表建议,推动市“一府一委两院”抓好整改落实;事关全市发展大局的调研成果专题报送市委、市政府,服务宏观决策;成熟经验融入人大日常工作,推动履职创新提质。同步建立调研成果跟踪评估制度,针对调研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突出问题,可依法采取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刚性监督举措,切实破解“调研与履职两张皮”“重调研轻落实”问题,把调研发现转化为监督实效、治理效能。针对人大自身建设类调研成果,单独规范报送处置流程,涉及重大事项可专题向市委、省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
五是完善管理保障,压实全链条工作责任。办法清晰划分各机构职责边界,常委会研究室统筹年度课题,各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负责具体调研实施,办公室统筹协调、规范外出调研管理;明确调研报告须经调研组集体研讨、组长审核、主任会议分级审定,从严把控报告质量,要求报告数据翔实、剖析透彻、对策务实可行。同时规范成果公开交流渠道,调研报告可通过人大官网、主流媒体、上级人大刊物刊发推介,扩大调研示范引领作用。
制度赋能提质增效,为新时代周口人大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调查研究是人大密切联系群众、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周口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工作办法(试行)》的出台,既立足当下破解调研工作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健全人大履职长效机制,兼具现实针对性与长远指导性。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抓好办法宣传解读与贯彻落实,组织全市人大系统开展专题学习,督促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严格依照制度规范开展调研;持续以规范化调研为抓手,找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堵点、民生保障痛点、法律法规实施难点,形成更多有数据、有分析、有对策、能落地的高质量调研成果。全市各级人大将以该办法实施为契机,持续锤炼求真务实的调研作风,不断提升人大调研工作质效,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察民情、汇民智、督落实、促发展作用,以扎实调研推动人大依法监督精准发力、地方立法务实管用、代表履职走深走实,为更好服务周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供稿:周荏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