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监督程序 强化履职实效
——我市出台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
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法定的监督方式,也是人大紧扣发展大局、回应社会关切、助推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
6月17日,周口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试行)》。办法围绕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全链条关键环节,进一步细化流程标准、畅通衔接机制,推动我市人大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精细高效。
办法逐条对照上位法精神与法定条款,整合现有工作制度、固化成熟实践做法,健全从选题谋划、前期调研、会议审议到测评问效、整改落实的完整工作链条,与审议意见形成与办理、调查研究等制度有效衔接、一体贯通,构建起权责清晰、流程完备、衔接顺畅的人大监督制度体系,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监督领域落地见效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在议题谋划与年度计划管理方面,办法进一步拓宽监督选题来源,整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代表集中建议、群众信访、上级联动监督、法定定期报告事项等多元渠道,让监督选题更加贴合中心工作、贴合民生需求。同时健全年度计划动态管理机制,结合阶段性重点工作灵活优化调整监督议题,确保关键领域、重点问题能够及时纳入监督视野,实现监督跟进有序、重点工作常态覆盖。
监督实效,重在前置、贵在精准。办法对会前调研工作作出了规范,明确由相关专委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牵头制定调研方案,统筹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行业专家参与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民意征集等多种方式摸清实情、找准症结。社会各界对该项工作的意见同步反馈相关单位,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实现带着问题审议、盯着问题监督,有效提升会议审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针对以往部分报告质量参差不齐、问题剖析不够深入的情况,办法从严规范报告起草、征求意见、报送审核全流程,明确工作时限,细化文稿审核流程。同时结合履职实际明确报告内容结构要求,引导报告单位把重心放在查摆问题、分析原因、细化整改举措上,摒弃空泛化、形式化表述,切实做到立足实情、查摆问题、务实施策。
会议审议环节进一步强化程序严肃性和工作规范性。办法根据报告事项类型,分层明确汇报责任主体,压实“一府一委两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法定职责。会议审议可结合工作实际灵活采用多种形式,吸纳参与前期调研的人大代表列席发言,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到会列席、听取审议意见、现场应询,搭建公开透明、双向互动、务实高效的议事监督平台。
为进一步增强监督刚性约束,办法明确可以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细化多维度评价标准,明确等次判定规则,现场宣布结果、并公开情况。对测评未达标的事项,要求限期全面整改、专题报告落实情况,通过量化监督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履职提质,持续提升监督工作质效。
监督闭环的关键环节,在于成果转化、整改落地。办法明确审议结束后,应当形成书面审议意见,必要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依照《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形成与办理工作办法》统一交办、督办、跟踪问效,实现两项制度无缝衔接。同时结合监委专项监督工作特点细化专属衔接条款,确保各类监督事项依法依规、规范有序推进,切实发挥监督促整改、提质效的积极作用。
制度完善升级,最终落脚于服务发展、惠及民生。此次办法的出台,既是对我市多年人大监督实践的系统总结提炼,也是推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工作标准化、精细化、长效化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抓好制度落地落实,进一步规范履职流程,精准聚焦发展重点、民生热点、法治难点,做深做实全链条监督工作,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有力监督,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供稿:周荏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