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围绕政府、计划、财政报告的主要审议留言
代表围绕人大、法院、检察院报告的主要审议留言
政府部门对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住建局关于对朱晓玮代表围绕“城市更新项目”议题的答复意见
- 市住建局关于对张士涛代表围绕“推动周口市发展的建议”议题的答复意见
- 市住建局关于对谢跃鋆代表围绕“加强农业农村相关工作”议题的答复意见
- 市住建局关于对王凯燕代表围绕“城市更新项目”议题的答复意见
- 市住建局关于对孙鹏代表围绕“老旧小区改造”议题的答复意见
- 市住建局关于对宋华代表围绕推进城乡建设与住房保障工作议题的答复意见
- 市住建局关于对尚云飞代表围绕“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议题的答复意见
- 市住建局关于对马静代表围绕交付棚改安置房议题的答复意见
- 市住建局关于对马静代表围绕安置房建设议题的答复意见
- 市住建局关于对马静代表围绕“新建公共充电桩”议题的答复意见
- 市住建局关于对马静代表围绕“落实好政策,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议题的答复意见
- 市住建局关于对马静代表围绕“老旧小区改造”议题的答复意见
- 市住建局关于对刘志勤代表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议题的答复意见
- 市住建局关于对刘志勤代表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议题的答复意见
- 市住建局关于对刘士欣代表围绕“老旧小区改造”议题的答复意见
- 市住建局关于对韩景红代表围绕确保商品房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议题的答复意见
- 市住建局关于对韩景红代表围绕交付棚改安置房议题的答复意见
- 市住建局关于对韩景红代表围绕加大商品房质量监督,维护商品房交易市场议题的答复意见
- 市住建局关于对韩景红代表围绕“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议题的答复意见
- 市住建局关于对韩景红代表围绕“老旧小区改造”议题的答复意见
- 市住建局关于对韩景红代表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议题的答复意见
- 市住建局关于对韩凤娥代表围绕“推动乡村富农产业发展与乡村建设”议题的答复意见
- 市住建局关于对常士杰代表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议题的答复意见
-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薛华杰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吴娜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王山峰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卢水生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李远行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李保民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韩凤娥等4名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常士杰等4名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教体局对李宗丽等14位代表审议留言的回复
法院、检察院、代工委、法工委对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人大代工委关于对各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人大法工委关于对赵金豹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人大法工委关于对张相军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人大法工委关于对王宵灵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人大法工委关于对王爱民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人大法工委关于对邓璐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赵金豹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赵晨光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张文娟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张士涛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张民锋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张丽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张景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岳喜凤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要树永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杨文杰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徐兴东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徐明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立案一庭)
- 市法院关于对徐明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谢跃鋆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谢成愿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吴娜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王艳阁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万书恒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仝秋月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仝秋月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邵小珍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毛吉华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马静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刘玉慧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刘小云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刘华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李宗丽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李晓虹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李庆英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李保民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寇永立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姬恒星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韩景红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涉执行,2件)
- 市法院关于对韩景红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涉行政,2件)
- 市法院关于对韩景红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韩风娥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冯新建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范慧萍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邓璐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邓建军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崔凤丽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法院关于对陈慧丽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检察院关于对陈慧丽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检察院关于对陈慧丽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二)
- 市检察院关于对张士涛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检察院关于对张民锋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检察院关于对张丽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检察院关于对岳喜凤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检察院关于对杨文杰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检察院关于对徐兴东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检察院关于对谢跃鋆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检察院关于对吴娜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检察院关于对王艳阁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检察院关于对万书桓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检察院关于对仝秋月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检察院关于对仝秋月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检察院关于对邵小珍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检察院关于对毛吉华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检察院关于对刘玉慧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检察院关于对刘小云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检察院关于对刘华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检察院关于对李宗丽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检察院关于对李庆英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检察院关于对李保民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检察院关于对寇永立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检察院关于对姬恒星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检察院关于对韩凤娥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检察院关于对冯新建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检察院关于对范慧萍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检察院关于对邓璐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
- 市检察院关于对邓建军代表审议留言的答复